近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裕安区小夜猫餐饮店因对销售的食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被罚。
案件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小夜猫餐饮店对销售的食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六安市裕安区小夜猫餐饮店 法定代表人姓名:耿天荻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店内销售有泡椒牛肉串和牛肉小串两种菜品,其使用的原材料的主要配料为鸭肉。上述食品在当事人在店内以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鉴于当事人系首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执行情况: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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