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二、三轮车和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霍邱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乘二、三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至10月底结束,集中整治结束后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整治车辆: 二轮摩托车、二轮电动车; 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 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
整治重点: 驾乘二、三轮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二、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1 严格执法查处 整治期间,公安交管、各派出所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设置执勤卡点。
2 强化联动执法 城(镇)区域将联合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二、三、四轮车非法拼装改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同步进行严管严查。
3 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线上平台及农村大喇叭、流动电影院等线下载体,广泛宣传二、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霍邱县公安局 202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