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1年8月,金寨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便联合发布通告,对在用电动三、四轮车(含“老头乐”)实行临时备案号牌管理并逐步淘汰,设置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三年过渡期。由于“老头乐”未进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无法办理合法注册登记,过渡期结束后,未备案或无合法号牌的车辆理论上已禁止上路,违规上路将面临扣留车辆、200元罚款,无证驾驶还将被处1000元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前,电动三四轮车饱有量仍在增长,此类车辆涉及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交警部门统计,近三年来,金寨县电动三四轮车发生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
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随意乱穿行等时有发生,该类车辆的驾驶人除一部分老年人群体,不懂或对交通法规一知半解之外,还有一部分群体,自认为因车辆没有号牌,或挪用其他号牌,便有恃无恐。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年社会,关老、爱老、敬老,已经成为社会新风尚。关爱老人安全出行,规劝老人拒绝购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三四轮车,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同时,金寨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综合实测协同共治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不能让老年代步车成为马路杀手,决不让上述的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