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16
  • 回复0

[六安事儿] 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0-28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公告
QQ20251028-114801.png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发挥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作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25年11月10日启用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二、设置地点
(一)电子警察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皋城路与永宁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永宁路与清水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3.周集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4.赤壁路与滨河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5.春华路与银杏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6.春华路与齐心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7.春华路与裕安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8.春华路与陡步河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9.春华路与南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0.春华路与观艺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1.春华路与宁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2.秋实路与南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3.秋实路与宁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4.丰源大道与南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5.丰源大道与宁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6.南苑路与宁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7.陡步河路与宁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8.南华路与蕴山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9.清溪路与冬青东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0.桃源路与枣源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1.桃源路与锦业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二)卡口系统
主要功能: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周集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卡口;
2.春华路与银杏路交叉口卡口;
3.春华路与齐心路交叉口卡口;
4.春华路与裕安大道交叉口卡口;
5.春华路与陡步河路交叉口卡口;
6.春华路与南华路交叉口卡口;
7.春华路与观艺路交叉口卡口;
8.春华路与宁西路交叉口卡口;
9.秋实路与南华路交叉口卡口;
10.秋实路与宁西路交叉口卡口;
11.丰源大道与南华路交叉口卡口;
12.丰源大道与宁西路交叉口卡口;
13.南苑路与宁西路交叉口卡口;
14.陡步河路与宁西路交叉口卡口;
15.南华路与蕴山路交叉口卡口;
16.清溪路与冬青东路交叉口卡口;
17.皋城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卡口。
(三)高清视频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小华山西路与南佛路交叉口西南角视频采集设备;
2.清风路西花园小区南门视频采集设备;
3.南华路香格里拉小区东门视频采集设备;
4.迎宾大道与李公麟路东边视频采集设备;
5.衡山路寿春小区南门视频采集设备;
6.南屏路与南佛路西北角视频采集设备;
7.大华山路与文韵路西南角视频采集设备;
8.文韵路与小华山西路东侧视频采集设备;
9.郝岗路与和谐东路西侧视频采集设备;
10.小华山东路与和谐东路西北角视频采集设备;
11.南屏路与民丰路南侧视频采集设备;
12.八公山路与园林路东边视频采集设备;
13.横排头路三里岗小学北门视频采集设备;
14.周集路与九里沟路东南角视频采集设备;
15.解放路与云路街东边视频采集设备;
16.清水河路寿春华府南门视频采集设备;
17.解放路与皖西大道南100米视频采集设备;
18.解放路与长安南路东150米视频采集设备;
19.龙河路天筑丽景小区南门视频采集设备;
20.苏埠镇X007县道52KM戚桥街道东侧视频采集设备;
21.苏埠镇X007县道52KM戚桥街道西侧视频采集设备;
22.苏埠镇X007县道与永慧路西边视频采集设备;
23.苏埠镇X015县道与金陵路西南角视频采集设备;
24.苏埠镇X015县道与X001县道西边视频采集设备;
25.苏埠镇X007县道与X015县道西边视频采集设备;
26.苏埠镇金陵路与永红路西100米视频采集设备;
27.苏埠镇燕京路农商银行对面视频采集设备;
28.红街与民惠路东北角视频采集设备。
(四)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违法取证采集设备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停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采集范围: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辖区内(含高速公路、国、省、县、乡镇道路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取证。
设备编号:
341502000000050050;
341503000000050050。
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8日

六安论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