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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霍山县人民政府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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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霍山县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因新建六安至安庆铁路(霍山段)项目建设需要,涉及衡山镇、磨子潭镇、单龙寺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境内征地红线范围内、安置区及站前广场等征地范围内的坟墓一律迁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期限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4月5日。

二、迁坟范围
衡山镇、磨子潭镇、单龙寺镇、与儿街镇、但家庙镇、下符桥镇上述涉及范围。

三、迁坟标准
依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文件中关于迁坟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登记与迁移程序
1.登记:请坟主于迁坟期限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迁坟登记。
2.迁移:迁移登记后,请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坟墓迁出。
3.处置规定: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且逾期未迁出的坟墓,将一律按无主坟进行处置,不再享受相关补偿。

五、联系方式
请涉及范围内的群众及时联系所在村咨询和办理。

衡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022032


磨子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611013


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666661


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461009


但家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417016


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64-5412456



请涉及范围内的广大群众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迁坟登记和迁移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霍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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