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S245新店段长城大道与新华村路口处的隔离桩被人为拆除并移动,形成一个可供车辆、行人随意穿行的缺口,严重扰乱了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对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构成威胁。
发现情况后,交管大队立即联合新店派出所展开调查。通过周边走访排查,警方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罗某某。经查,罗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皖NE****的灰色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该路口时,为图省事,私自将设置在路中的隔离桩拆除、挪动,以便其车辆通行。
目前,受损的隔离桩已被公安交管部门修复,道路通行秩序恢复正常。罗某某因故意拆除、移动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警方提醒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是维护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屏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设施。破坏交通设施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公共交通设施,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