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发挥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在净化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作用,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于2026年7月6日启用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采集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6年7月6日。 二、设置地点 (一)电子警察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小华山西路与和谐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佛子岭路与三女墩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3.长安南路与市政府北门交叉口电子警察; 4.金安路与东苑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5.人民路与天河西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6.清风路与郡学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7.皖西大道与常青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8.梅山路与民惠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9.八公山路与民惠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0.长安北路与淠河北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1.嵩寮岩路与翠屏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2.淠河路与云路街交叉口电子警察; 13.八公山北路与光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4.将军路与龙河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5.八公山北路与文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6.梅山北路与刘园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7.青桐路与马巷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8.八公山北路与皋城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19.佛子岭路与将军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0.南华路与蕴山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1.清溪路与冬青东路交叉口电子警察; 22.独山镇机场路与将军大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23.六安市裕安区G312国道与X014县道交叉口电子警察。 (二)卡口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佛子岭路与将军路交叉口卡口; 2.X216县道74公里500米武陡山卡口; 3.X219县道43公里800米石婆店卡口; 4.X213县道82公里800米马家庵卡口。 (三)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梅山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抓拍设备; 2.皖西大道与长安路交叉口抓拍设备; 3.皖西大道与梅山路交叉口抓拍设备; 4.解放路与佛子岭路交叉口抓拍设备; 5.梅山路与解放路交叉口抓拍设备。 (四)高清视频系统 主要功能:拍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梧桐路寿春小区门口视频采集设备; 2.云路街与鼓楼街交叉口西北角视频采集设备。 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