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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龙河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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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对于六安市《龙河公园建设项目》目前规划进行二次招标。本公告在目前处于拟建阶段。本公告是摘自易易网招标采购信息网上面的拟建项目。具体详细信息如下:
受六安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对《六安市2010城市重点工程----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发的环发2006[28] 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于2010年12月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六安市2010城市重点工程-----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包括六安市新河东路、新河西路、平桥路延伸段、黄大街、南门塔公园西侧道路、齐云西路延伸段、将军路配套工程。
工程建设内容:
   1、新河东路自皖西路至皋城路,总投资640万元,道路长1200m,宽15m。
   2、新河西路自人民医院至建行,总投资260万元,道路长500m,宽15m。
   3、平桥路延伸自龙河西路至淠河南路,总投资1638万元,道路长1560m,宽30m。
   4、黄大街道路,总投资313万元,道路长580m,宽18m。
   5、南门塔公园西侧道路,总投资454万元,道路长630m,宽24m。
   6、齐云西路延伸自将军路至平桥路东,总投资552万元,道路长920m,宽20m。
   7、将军路配套自佛子岭西路至大别山路总投资2025万元,道路长2700m,宽30m。
    根据2010年重点工程进度计划要求,上述项目均在2010年底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计划均为8个月,即自2010年5月初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底竣工验收。各工程相应配套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绿化、小品、电气、通讯等)建设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穿插进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声环境
    道路投入营运后,行驶的机动车辆的噪声源为非稳态源,车辆行驶时其发动机、冷却系统以及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
据本项目道路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采取噪声预防措施后,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
    道路营运后汽车尾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曲轴箱漏气、燃油系统挥发和排气筒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co、no2、非甲烷总烃等。
    3、水环境
    施工期影响地表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机械露天作业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这些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若未经处理排放,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区的生态影响主要是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声环境
    (1)施工营地、料场等施工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
    (2)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3)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4)推土机、铲平机、挖土机等强噪声源设备操作人员应配备耳塞,加强防护。
    (5)中、高考期间,全天不可施工。同时,日常夜间不允许施工。
    2、大气环境
    (1)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及材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土石方堆场在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进行洒水,建设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在天气干燥情况下也应进行洒水处理,以防止扬尘的产生。
    (3)粉尘性材料堆场应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产生。
    3、水环境
    (1)施工结束后临时性用地要恢复植被。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3)施工生产废水不得直排河流等水体,可在施工场地设临时蒸发池(可就近利用废弃的沟、坑),待施工结束后覆土掩埋并恢复植被。
    (4)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不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遮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至水体。
    (5)当工程结束时,应清理施工现场、施工驻地等临时工程用地,防止砍伐的荆棘丛树、施工废料、垃圾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力改善城区道路的基础条件,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居民生活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通过在施工阶段、营运阶段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有效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他咨询的事宜,请在看到本公示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下列方式参与。
    建设单位名称:六安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地址:六安市政务中心10楼
    联系人:戴文玖
    邮编:2370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201室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010-58673513   13305640601
    邮编:100022
    电子邮件:zapjah@163.com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十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六安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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