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怎么办呢

再次请问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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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30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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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说话注意点!没人删你的帖子,我只是将你的前一个帖子转到论坛办公室区了,并且已经给你发了短信通知,请你注意查收一下!(本版块发帖的内容是关于六安的一切事情和政治财经历史之类的内容,而你的帖子内容是关于论坛建设的,肯定要转到办公室区去!)

不是说不给你说话的权利,也不论你的帖子所说的具体内容,而是你发错版面这一条.而且,发错版面后已经规劝过你,还来大声质问,再次发错版面这是很不应该的!请楼主好自为知!不要随便扣什么不负责的大帽子!首先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合规矩!!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帖子并没有删,并且我在下午17:50的时候就给予回复了。

详见:http://www.la-bbs.cn/dispbbs.asp?boardID=12&ID=5145&page=1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得来说,我还是挺支持这个论坛的,相信这也是六安最有人气的论坛,六安网友最好的交流中心。

但是,有个别版主的确还须要学习,总不能看别人的帖子不顺眼,就把它沉底了吧。曾经做过很多论坛的版主,虽然不敢说一定比你们懂的多,但必竟也有过一点点的经验。

希望版主以后转移帖子或删除帖子的时候,给个合理的理由,短信通知一下,OK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少换点马甲才是真的

自己去查查,有没有短信通知,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沉底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确实是帖子违法规定,有不妥之处,并且得到大多网友支持和管理员首肯的,请以后翻看的时候注意,要是看不顺眼,我就把它删了,也不用留着它了,呵呵,你说是吧?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换马夹,以前在别的论坛基本上都叫这个,习惯了,注册了两个。由于密码一样,今天就登陆的这个,自己也没注意。

楼上的一定是版主了,我说的很清楚了,指的是个别版主,并不是针对您的。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也是版猪的马甲.说话间若有冲撞之处,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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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9-30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请多包涵”的人应该是我。呵呵……

说个不恰当的比喻,咱论坛就像是一个大家庭。版主想当于家长,咱们要团结,版主就得用心。在这里想说一句:版主,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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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9-3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炸肉包:你好!我的帖子有骂人的字语吗?请帮忙找一下,如果有我一定改正。如果没有的话,有人诬赖我那有怎么办?(可千万别说:“我诬赖你了,又怎么样!”我胆子小怕事!)

bebejn:你好!我是新来的,对网站规则不熟习,很正常啊!你有发短信给我吗?我怎么查不到啊!要是那位网友愿意帮忙查询,我可以把我的密码告诉你!还有你在第15楼回帖中一个“切”字是什么意思?如果我真的没有收到短信,这个“切”字应该对谁说呢?(我的帖子和短信箱我没有修改和删除)。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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