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站首页
社区论坛
求职招聘
设为首页
客户端
扫码下载客户端
官方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
广告联系
登录
|
注册
搜索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全站首页
社区论坛
求职招聘
签到排行
用户排行
帖子
好友
道具
收藏
勋章
任务
淘帖
动态
日志
相册
分享
记录
留言板
广播
群组
门户
导读
排行榜
设置
我的收藏
退出
门户
房产
装修
汽车
婚嫁
资讯
活动
招聘
相亲
信息
租房
二手房
跳蚤
宠物
招聘
二手车
亲子
手机
社区
茶座
我要买房
找设计
装修家居
交友
职场
生活
网购
情感
皋城车友
找美食
谈婚论嫁
求医
兴趣
验房
走近
六安论坛
»
社区论坛
›
会员之家
›
六安百态
›
千万别拒签劳动合同!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阅读
2064
回复
1
千万别拒签劳动合同!
[复制链接]
大嘴河马
大嘴河马
当前离线
积分
38748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11-10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单位让我们签合同,但我们都不愿意签,担心签了合同就走不掉了。”昨天上午,在省暨合肥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现场,一位农民工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对此,现场劳动部门专家表示,拒签劳动合同将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一定要有维权意识,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的一个凭证,也是根本的保障,一旦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比如发生工伤等情形,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将不能维护劳动者自身权益。该负责人表示,在一些加工制造业中,一些农民工认为与单位签劳动合同会束缚流动,所以出现了拒签劳动合同的现象。“这种想法是对法律的误解。”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的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是非常有利的。
昨天,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合同法的深入人心,现在企业一般都不敢不签劳动合同,因为不签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虽然签了,但是企业在签劳动合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比如只是单纯地签订劳动合同,而不给员工买社会保险,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来源:新安晚报 记者 夏丽霞
六安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以明
以明
当前离线
积分
5561
IP卡
狗仔卡
发表于 2008-11-1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哪敢拒签啊?拒签=走人。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登录
|
注册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开心一刻
垂钓乐园
求职招聘
游山玩水
家装建材
皋城美食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