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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看过来!急!』现在有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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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4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论坛现在的备案没法办理,私人性质的BBS全国范围内都停止备案了,哪位版主有能力办的?请急速联系我,QQ :182742

如超过30天未备案的话,只要有人举报,我们就必须立刻停办论坛

现在我也没什么办法,希望大家出出主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5-6 17:12:16编辑过]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1-14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六安要找哪个部门?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1-1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liuchengtu3.jsp

按照这个上面讲的好象不麻烦么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BBS列入电子公告服务了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1-1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得赶紧整,我这方面不懂。好事多磨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什么版主负责制度,原文如下

版主负责制度。包括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版主与网站单位签订的信息安全责任书等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1-15 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我弟弟毕业证书~都没问题,我们都是计算机系的。我不明白一点BBS备案到底需要什么样子的公司?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这个麻烦啊,真他妈的讨厌,烦人的很,现在都不知道挂靠公司怎么样去挂靠,打电话咨询,也不死不活的,一个字都不多说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或备案申请材料。

已取得经营许可或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拟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应向原许可或者备案机关提出专项申请,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 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书面申请。包括公司和网站基本情况、申请目的、联系方式等;

二、 已取得的经营许可证书或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三、 栏目明确制度。确定的电子公告服务类别和栏目介绍;

四、 规则张贴制度。完善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电子公告服务规则必须在网站上张贴;上网使用者点击电子公告服务栏目或发布信息前,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页面,该页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

五、 用户登记制度。必须要求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前预先履行登记程序,提供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

六、 安全保障制度。包括上网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技术保障措施等;

七、 版主负责制度。包括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说明,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版主与网站单位签订的信息安全责任书等能够对电子公告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经营性的一式三份,非经营性的一式二份,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所有材料(不含书面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几天能收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就收集一下,如果没法提供的,在审核期间,我们暂时取消其版主,由提交的版主暂时任职,保证一个版块一版主,等通过就复职(只是暂时,为了审核,这个希望大家理解下,也是为了论坛的存亡)

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由风之幽灵先收集,等够所有版面都保证有一个版主的时候再转交给我们

风版主的电话:13956137307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14 20:00:05编辑过]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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