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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安徽淮南少年搭坐邻居摩托车,摔伤引纠纷!值得车友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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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3岁的小松在放学回家途中,搭坐邻居顾某的摩托车,不料因自己不小心从车上摔下,造成左胳膊骨折,花去医疗费3000多元。为此,小松的父母与顾某为医疗费由谁承担发生争执。在交警部门调解下,顾某承担了小松3000多元医疗费。
  今年13岁的小松,是淮南市潘集区古沟中学七年级的学生,家住潘集区古沟乡苏杨村。11月19日中午放学后,他与同学结伴回家。途中,他遇到了邻居顾某。20多岁的顾某同意了小松的请求,答应其搭坐自己摩托车一起回家。在快要到家时,顾某为了避让一头水牛,猛然一刹车。没有思想准备的小松,一下子被甩出摩托车,摔倒在地上,顾某回过神后,马上将小松送到淮南北方医院急救。
  被医务人员诊断为左胳膊骨折的小松,住院治疗2周时间,花去医疗费3015元。小松康复出院后,他的母亲找到了顾某,要求其承担孩子全部医疗费。然而,顾某不同意,说是小松自己不小心从车子上摔下来的。随后,小松父母多次找到顾某,要求承担儿子全部医疗费。但顾某仍以种种理由,不同意承担小松医疗费。
  难道顾某没有责任吗?12月16日下午,小松的父亲来到了淮南市交警三大队进行咨询。接待他的交警告诉他,顾某让小松搭坐摩托车回家,虽未收取报酬,但仍有将其安全送到家的义务。顾某在行驶中遇到情况时未尽提醒义务,造成小松摔下车受到伤害,具有主要过错的顾某,应承担小松3015元医疗费。同时,交警电话请来了顾某。在交警耐心宣传法规条文下,顾某明白了自己存在的主要过错。12月17日上午,在交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顾某一次性付给小松3015元医疗费。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1-3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事的代价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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