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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寿县发生了一起七旬老翁强奸独自来其家中玩耍的4岁幼女案。目前,该案已由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某现年已78岁,独自一人生活。2012年12月2日,4岁的王某只身来到同村李某家中玩耍。李某给被害人王某擦屁股时,见四周无人,顿心生邪念,将王某抱在腿上,对其实施奸淫,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后王某回家感觉身体不适,其母亲赵某发现女儿有异样,询问中得知女儿竟被同村李某奸淫,甚是气愤,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深觉愧疚。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泄私欲,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已满75周岁,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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