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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姚先生在一家休闲沐浴中心洗澡,不慎摔了一跤,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姚先生认为自己摔伤是因为更衣室地面积水没有及时清理,才导致自己在洗浴过程中滑倒摔伤,要求对方赔偿全部医疗费。近日,经过裕安区人民法院调解,沐浴中心赔偿姚先生31000元医疗费。
去年1月31日,姚先生在裕安区一家休闲沐浴中心洗澡时,脚下突然打滑,造成自己在医院住院13天,后来经过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要求沐浴中心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合计80000余元。对此,沐浴中心负责人认为,姚先生是在醉酒后进浴池的,而且休闲沐浴中心在醒目的位置贴有“严禁酒后入池”的告示。沐浴中心提供的拖鞋都是防滑的,姚先生摔倒的主要原因是醉酒,而不是地面湿滑,拒绝对姚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姚先生摔伤与浴池没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有关,最终经过调解,休闲沐浴中心赔偿了姚先生损失31000元,并当庭给付。(王芸 储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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