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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安丰塘镇苏王街道农民陈鹏向记者反映,他2004年在苏王街道按规划许可建房后,多次去土管所办理土地证未果,使他至今办不了房产证,要求给予帮助。前不久记者专程赶往寿县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寿县见到陈鹏时,他叙述了他办证的经过。“我去办房产证,他要求要有土地证,土地使用证,到迎河去问,他说土地证办不到,我也不清楚是集体的,还是个人的。”
陈鹏只知道他有寿县建设局颁发的建房规划证,凭着这张证,土地部门应该为他办理土地证。在寿县国土资源局,曹军股长听了陈鹏的介绍,感到事出有因,他认为建房应该先办理土地证然后才能办理建房规划证,而陈鹏有建房规划证而没有土地证肯定有原因。他分析,“如果你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你用的不是本村的,也是不给办的,如果有一处宅基地也是不给办的,一户不能有两宅。”
曹军还特别强调,如果是私自买卖的,违反土地管理法不允许办证。
为了搞清楚事情真相,记者又驱车赶到陈鹏所在的安丰塘镇,将他的情况向镇分管土地工作的政协联络处组长孔建军进行了通报,孔建军认为,陈鹏的建房肯定有问题,一般情况只要合符条件,土管所不会不给办证的,他认真看了陈鹏所交的建房规划证和有关收据,发现了问题,在于陈鹏的规划建房许可证上的名字有明显的涂改,另外街道收款的单据上交款人叫李鹏,而不是陈鹏,他怀疑有造假嫌疑。孔建军说,“这个事情我们尽快来调查核实,因为我们今天第一次知道这个情况,我们需要跟建设部门、国土部门和原街道老村干部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我们才给明确答复。”
记者离开安丰塘镇不到两个小时,孔建军给记者打来电话,证实了他的判断。原来2004年陈鹏为了照顾有病的父亲,经人牵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街道上李鹏的90平方米的地基盖了房屋,他不知道按照法律的规定,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所以购买土地的协议也受不到法律的保护,更是办不了土地证。当记者将情况转告陈鹏后,他悔恨交加,抱歉为我们增添了麻烦,同时他也对记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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