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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城乡规划局领导:三里桥小学现有两座教学楼紧邻六安一中家属区,最远距离不过60米,教学噪声已经使得家住1号楼的45户居民十分难受,现在你们还要规划在这极其狭窄的空间再盖一座4层、5层的综合教学大楼,你们真的慎重评估了将来的教学噪声对现有居民的严重影响了吗?单就环境噪声污染,我们认为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5、12、13、14及第45条,该法还规定,居住区、学校为一类环境区,噪声最高标准为:昼间55分贝。
如果让广大居民长期忍受超标准的损害健康的噪声污染,是不现实的也是不人道的,更是违反法律的!在此,我们呼吁决策的领导们依法立项,关心群众利益和正当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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