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 打小起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作为中华民族一项传统美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昨天,市民张女士向本栏目反映,她在城区一家土菜馆吃饭时,不慎丢了结婚戒指,对方在归还时,收取了“感谢费”,一时心里难以接受。
昨天,记者来到这家土菜馆,没有见到餐馆负责人,服务员向我们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这个戒指也是很小,给奶油盖住了,失主大概讲给了两百块钱,给那小姑娘一百块钱,是人家讲酬谢老板一百块钱,当时晚上老板也就把这一百块钱和我们吃掉了。
——餐馆服务 你承诺了别人,这个不好讲的。拾金不昧,捡到东西理所当然要归还别人,拾金不昧会提出报酬或者报答,这个东西也很正常的。 ——厨师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张女士,张女士说,6月25日晚上,她在这家土菜馆为朋友过生日,期间,自己手上戒指不小心抹上了奶油,摘下来擦干净之后却忘记戴上。回家后,张女士发现戒指不见了,随即就报了警。
【电话采访】张女士——报警之后,警察也来了找一遍。我把包厢、水池什么都翻遍了都没找到。警察也可以作证,然后警察看了一下监控。然后跟我们讲找不到了,包厢里面没有监控,只有走廊里面有监控。
张女士说,戒指是婚戒,非常珍贵,第二天她又打电话到土菜馆询问是否丢在包厢内,并表示如果发现了戒指会酬谢对方,这时老板告知她到土菜馆来一下。
【电话采访】张女士:我也不知道要酬谢多少。
记者:他就讲要多少么。
张女士:我朋友过去的时候,他要1000钱,我过去时候,他要500钱。就这样。
记者:最后给了多少?
张女士:给了500呀,给了饭店的一个厨师,他厨师讲去帮我们拿。 张女士还向记者介绍,她付给土菜馆500元报酬后,表示想当面谢谢这位服务员,可是始终没有见到人。
【电话采访】张女士——我要见到服务员,服务员本人,他替我保管了,是她个人的事情,不涉及到饭店的事情知道吧,但他们是一直饭店出面向我要钱的,他以个人名义问我要钱的话,我觉得可以理解,但是以饭店的名义问我要钱,我觉得很不理解了是吧。
拾金不昧和拾金有酬 你怎么看? 张女士究竟是付了500元感谢费,还是200元感谢费,姑且不论,不过,餐馆人员捡到物品后不及时归还,直到失主明确表示感谢后,才物归原主,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呢,接着来看本栏目记者调查采访?
在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家普遍认为拾金不昧是道德的标杆,失主出于感谢,付出合理的费用未尝不可,但如果是对方主动提出索要报酬,心理上不太能接受。
记者:主动索取报酬你怎么看?
● 拾金不昧,这样作为回报,我觉得是应该的。
● 那我会看人,一般好好说的话,我觉得他这个心还是好的,还是有良心,问我要点报酬,我觉得这个也应该。
● 我觉得是他本人提出这个报酬,我觉得有一点点授受不了。
● 要是本人,人家拣到,看我们心意了。提出的要求的,看我东西的价值是多少了。
——市民说 记者:提出报酬合不合理呢?
● 这没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如果是我个人,我拣到,我还给人家,我不会要报酬的。
● 如果是我自己丢的东西,我会相对的提一些报酬给对方之类的。作为丢失一方,会提出来,人家也不讲从非常渠道过来,是正常拣到的是吧肯定愿意归还给你,你肯定要提一些报酬之类的,合理的。 ——市民说
新闻态度 拾金不昧和拾金有酬 你怎么看?欢迎广大市民发表你的意见和看法。
记者:李文斌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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