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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市多项补贴政策促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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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实施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并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保障困难群众稳定就业和基本生活,积极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吸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促进就业困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今年,我市将就业促进工程纳入民生工程,目前,这项民生工程正在稳步推进。

  对于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我市将对其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给予相应补贴。企业新录用技能岗位人员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企业的办法,按培训合格情况申请人均不低于3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不低于500元)。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实行资金直补个人办法。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就业援助对象免费技能培训,按培训成本给予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培训补贴。就业援助对象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15元生活费补助。


  今年,我市将安置2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岗位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对于认定的公益性岗位给予300元/月的岗位补贴,财政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补贴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 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同时,市县区按照规定,对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单位予以5项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除外)。


  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市今年将提供700个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 3- 12个月的就业实践锻炼,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补贴。同时,还将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定岗位就业,招聘对象为我省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年均不低于18000元。高校毕业生在基层特定岗位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杨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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