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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上午,在市人社局举行的六安市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发放仪式上,高梦黎、吴浩、邓松林、曹苗苗等9名大学生每人获得了3万元的生活、住房补贴。 享受对象:具有六安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10000元生活补贴、20000元住房补贴。
 享受条件:
 (一)执行时间。从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开始执行;
 (二)稳定就业。申请人申请补贴时,仍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和用人单位出具的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为依据;
 (三)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要求:申请人在劳动合同期内,在我市参加全部五项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如果中间到外市就业创业再回到我市就业的,重新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外市前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累加计算;
 2.申请人申请补贴时就业单位应为本级所属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之前在我市市属、县区所属不同的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就业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加计算;
 3.计算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必须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要求,依法及时为申请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年限;
 (四)享受次数。
 符合享受补贴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咨询电话:0564-12333   0564-3376004、3371002
 县区申请人请咨询县区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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