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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翻脸捅好友 来源: 六安新周报
已过不惑之年的陈某,竟因打牌小事与朋友发生争执、捅伤朋友,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2011年2月25日,还是兔年正月,陈某和朋友徐某、余某、张某等人聚会晚餐后,来到我市某小区棋牌室里,三人一组玩起了“三张牌”。晚9时许,因是否看牌比大小,陈某与余某发生争执,张某倾向余某,上前拉偏架与陈某撕拉,陈某冲动之下,想都未想,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捅向张的腹部,至其小肠破裂。眼见血案发生,陈某却冷静下来,迅速将张某送到医院抢救,虽知已有人打电话报警,仍在医院守护张某,等候JC到来。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伤害张某身体,致其重伤(十级伤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同时,陈某在明知他人报案的情况下,未逃离医院,一直等待JC的到来,应认定陈某向GA机关主动投案,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备自首情节。鉴于陈某在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金安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 罗继红 本报记者 张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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