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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追逐剐蹭自己的本田车,23岁的女宝马司机蒋某不惜违规强行并线,在门头沟新华大街上别翻本田车。令蒋某意外的是,这时宝马也失控,撞飞人行道上骑车的母女。12日,北京首起因追逐竞驶入罪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本案原定于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然而检察官、法官在法庭内足足等了20多分钟,取保候审的宝马女司机蒋某仍没有出现。法官给蒋某打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法官苦笑着对法庭内的媒体记者说“我去她家找她”。法官亲自上门找被告人开庭,这在刑事审判中还是极为少见的。法官开车刚出法院没多久,蒋某打电话告诉法官正赶往法院。法官在庭审前,先质问蒋某为什么没有准时参加庭审。蒋某很简单地说了一句:“起晚了,昨晚一直睡不着。”图为开宝马车的女司机迟到,导致庭审延时50分钟,法庭工作人员指引蒋某入被告席。
庭审中,蒋某表现较为放松,她一会儿斜眼看天花板,一会儿低头看脚,双手不时插进衣服口袋中,还数次回头往旁听席的后排张望。在听到有人在证言中说,宝马车的司机看起来岁数较大,副驾驶上的人看起来比她岁数更大时,她抿嘴乐了一下,并再次回头冲旁听席后排的女子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宝马女司机蒋某飙车撞人一案。蒋某迟到约50分钟后,当庭认罪,非常后悔不顾后果的危驾行为。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北京市第二例因追逐竞驾入罪的案件。
23岁宝马女司机疑被刮蹭飙车撞人
2011年5月15日14时50分许,23岁的青年女子蒋某驾驶白色宝马车,行至门头沟区一路段时,因怀疑所驾车辆被王某驾驶本田小客车刮蹭,两人发生争执。
蒋某对本田车突然加油离开非常生气,遂驾车猛追并强行并线,最终致使两车相撞,王某的小客车失控侧翻,蒋某汽车冲入人行道。事故造成王某车损和轻微伤,同时将骑自行车的一对母女撞成轻伤,并撞损停放在路边的两辆汽车。
事故发生后,蒋某打电话报警。
5月18日,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蒋某被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刑事拘留。6月1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自称起晚迟到,当庭声称“特后怕”
上午10时许,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蒋某被法警带入法庭。
被告蒋某声称由于自己紧张而导致起起床误点,本于上午9时30分审理的本案拖延至上午10时左右才正常开庭,本案法官当庭训诫蒋某违反取保候审纪律。
检方认为,被告人蒋某通过追逐别车的方式让王某停下来, 虽然意图是特定的,但危害后果具有不特定性。并且该起事故发生在城区主干道上,正值周日下午车辆和人流高峰期,一旦出现突发事故,有可能在瞬间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恶劣,造成三车损坏,三人轻伤,构成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对于检方指控,被告蒋某在法庭上表示“当时就是冲动,想让他减速停下来,对于会造成什么后果一点也没想。”
蒋某针对被害人王某的证词,辩称:“是王某先骂的我,然后就摇上玻璃离开,我以为她要逃逸,然后就开车追她。”
庭审中,蒋某看了案发现场的视频和照片后,当场表示“特别后怕,当时发生刮蹭时应该及时报警,现在很后悔,不应该危险驾车追逐,给别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目前双方已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和解,蒋某向受害人孙女士赔偿4万元,孙女士明确表示不再追究蒋某的责任。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释案:涉嫌危险驾驶,司机遇事冷静解决
检察官认为,由于蒋某在事发时几乎不存在主观恶意,不符合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肇事司机往往连续肇事的情形,尚未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程度,但是蒋某追逐驾驶汽车刮蹭别人,造成三车损坏,三人轻伤,已经构成刑法修正案(八)新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最高可能判处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门头沟区检察院参与本案公诉的检察官贺志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案的被告蒋某很年轻,当时可能是因为冲动不计后果,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心平气和的可以解决,但她却采取了过激的方式,最终导致发生这样严重的后果。
检察官提醒广大的年轻司机朋友,现在车辆很多,路上难免有磕碰,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和谐的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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