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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躲猫猫” “情郎”诉还彩礼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因无法容忍未婚妻一而再、再而三的“躲猫猫”行为,舒城县干汊河镇男孩潭某,一纸诉状将肥西女友钟某及其父亲,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4万9千元。
2011年4月,潭某经人介绍,认识肥西女孩钟某,见面后双方很是满意。几天后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到男孩家举行订婚仪式。
仪式结束后,男孩家按农村风俗,付给女孩父亲彩礼4万9千元。女孩家人返回肥西家里,女孩留在男孩家玩。这样双方共同生活近两个月,很是甜蜜。
谁知2011年6月的一天,钟某不辞而别,潭某多方找寻未果,打其电话也关机。几经周折才打听钟某已回肥西自己家了。男孩潭某原谅了她的不辞而别,又把她接回到舒城。
但女孩又多次这样的不辞而别,男孩潭某及其家人有些不乐意了。2011年9月20日,女孩钟某又一次离开,经男孩的多方寻找,发现她并没有回到父母家,而女孩也没和家人联系。
面对未婚女友一次次的不辞而别,男孩及其家人忍无可忍,要求女孩家人返还彩礼,多次协商未果后,起诉至法院。
经过办案法官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返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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