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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 同事借钱不还 无奈法庭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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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六安新周报 于 2012-2-7 16:21 编辑

同事借钱不还
无奈法庭上见
来源:六安新周报
  同事急用钱,好心出借,不料竟遇白眼狼,到期不还,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被告是同事,被告以家有急事需经济周转为由,2010830日,被告王某从原告屈某处借款22000元,并立下借条一张。借条上写明:今借屈某22000元,还款日期2010915日;201092日,被告王某又从原告屈某处借款11000元,借条上写明还款日期2010923日。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还款,但被告拒绝偿还,原告遂起诉来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被告之间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原告依据借条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屈某借款33000元。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2-2-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33000元``永远失去一个能帮助自己的朋友,太划不来啦!!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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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22000怎么变成33000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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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1031:}{:1031:}{:1031:} 擦 这种人都有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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