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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消息] 医保新政:24种慢性病取消零售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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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保新政:
24种慢性病取消零售药店购药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治疗管理,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门诊医疗行为。自71日起,患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24种慢性病病种,将取消在零售药店购药,患者可自愿选择两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
  据了解,原选择定点零售药店的慢性病患者,待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将取消在零售药店购药。若在医疗机构缺药的情况下,慢性病处方外配需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年底凭医保发票至市医保中心统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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