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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70万赖着不还
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异地扣押货船有惊无险
来源:六安新周报
编前语:日前,寿县法院执行局在铜陵市官山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依法成功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停靠在铜陵四顺码头的一艘船舶,不仅及时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联手执行中增加了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的交流和沟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亲戚借款70万赖着不还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代某均系寿县正阳关镇居民,且有亲戚关系。
2011年3月和6月,代某因买船先后向郭某借款30万元和4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然而,代某仅支付借款本金5万元和部分利息后,不仅不再支付剩余借款本息,而且以代海名义在河南购买了一艘豫信货11281号船舶。
郭某在多次索款无果,且得知代某改名在外省购买船舶并登记的情况下,一怒之下向法院提出了诉前保全申请,紧接着将代某告上法庭。案经寿县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郭某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代某虽答应先行支付申请人郭某10万元,但迟迟不予兑现。
面对想赖前的亲戚,无奈的郭某来到了寿县法院执行局。
面对老赖
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7日上午,郭某来到执行局,及时报告了代某已将其船舶停靠在铜陵四顺码头装货的重要线索,并称该船有可能在装完货后连夜驶往武汉,请求执行局立即出警予以扣押。
得到申请人报告的线索后,寿县法院承办法官立即向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在得到批准并及时办理相关扣押手续后,执行局参战干警和法警大队抽调的两名法警在局长吴欣的带领下,于当日下午5时驱车急速驶往铜陵市。
路上,承办法官精心制作了执行方案,考虑到案件重大且可能有一定的对抗性,通过电话与已经下班的铜官山区法院的领导取得了联系,并从电话中得到一定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的答复。
晚7时30分,警车到达铜官山区城内,执行人员很快找到等候已久的执行局领导和其他干警。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案情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研究,部署执行行动。
此时,申请人打来电话报告被执行人一家人已经休息,晚上开船的可能性不大的消息,经两地法院执行局领导研究,决定晚上不打草惊蛇,第二天一早展开行动。
天降神兵老赖再也“赖”不了了
严冬季节,寒气逼人,特别是靠近长江水面的早晨更冷,但参战干警士气高昂,无惧寒冷。
12月8日早上6时30分,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正式打响了执行扣船战斗。当所有参战干警跳上被执行人的船舶时,代某感到执行干警的到来如同天兵之神速,此时前来配合的当地水上派出所公安干警也出警投入战斗。
一开始,代某还不愿配合,围观的其他船民以及看管码头的人员七嘴八舌,企图阻碍执行,当执行法官严肃并高声宣布强制执行开始的决定后,围观人员纷纷退去,代某马上转变态度,平静地接受处理,没有作出半点对抗。
执行扣船程序非常复杂,特别还涉及到将清点、登记造册的船上物品全部腾空的问题,因此,必须逐项进行,不能出丝毫差错。
由于货主在庞大的船仓已经装上了1200吨钢材,为不给货主造成损失,执行人员找来货主讲明情况并要求其立即全部卸下钢材,配合法院执行扣船,货主表示同意配合卸货,但全部卸下钢材需耗时半天。
在处理好卸货问题的同时,执行人员又指挥运输人员将全部清点登记造册的物品全部装上申请人找来的货车上拉运至被执行人居住场所。
傍晚6时整,夜幕已降临,被扣押的船舶开始开往芜湖码头。一天的连续奋战,所有执行干警都精疲力竭,但执行扣船行动取得的成功让大家都内心喜悦,两地法院执行局的参战干警紧握双手后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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