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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2年以来,“表哥”“房叔”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网络反腐日益引人关注。然而,人们也发现,晒艳照、亮房产、小三曝光……网络反腐娱乐化、低俗化现象日趋严重。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网络反腐绝不能止于“晒艳照、亮房产”,必须成为制度反腐的有益、有效的组成部分。
不错,自2012年以来,“表哥、房姐”,还有 “不雅视频、艳照门”等一些问题官员被网络曝光于大众“聚光灯”下,遭到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在引得公众关注的同时,也让被置于聚光灯下的反腐工作面临了新挑战。然而,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认为, 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网络反腐也需要制度来规范。同时也认为“晒艳照、亮房产、曝小三……”等网络反腐成“娱乐化、低俗化”的现象日趋严重。那么,如何看待网络反腐这把的“双刃剑”呢?看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实话说,看过这篇报道,倒是觉得有说一点的必要。说到“网络反腐”,我想大家一定知道,这是制度反腐之外的一种“民间智慧和网络技术”的一种反腐新模式。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时代,互联网日益已成为公众表达诉求,进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让“鼠标反腐”和“网络监督”力量势不可挡。在深得网民的认同和喜爱的同时,应该说也推动了我国民主监督制度的发展,深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就是说“网络曝光——纪委介入——核查处理”成为了官员腐败查处的又一条新路径。
然而,针对一些委员们认为的“晒艳照、亮房产、曝小三……”等网络反腐成“低俗化”的现象。笔者觉得,这有失偏颇!要知道,网络中“艳照、房产、小三”等频频曝光,并不是网民想要“晒、亮、曝”就能曝得出来的。你想,没有这些问题官员的胡作非为,没有这些不要脸的官员与小三们的激情表演,没有这些官员房产证“马甲”的乱象,你想,网名敢这样在网络中“曝、晒”吗?难道他们不知道,没有事实的曝光是恶意的攻击,暴露别人的隐私要受到法律制裁?这究竟是腐败者低俗还是网民低俗?
诸不知,近几年,网络反腐事件的接连发生,从较早的“天价烟”查出腐败局长,审计局长超规格接待曝光后受到处分;到如今“表哥”、“房叔”、“ 重庆10余高官涉足不雅视频”等事件被查实。哪一个是网民捕风捉影,不是一查一个准!这难道也是网民“低俗化”的表现?依笔者的理解,这只能充分说明网络反腐通过对公权力的监督,让一些官员的腐败行为无所遁形。如今引发代表们的的热议和忧虑,是因为“网络反腐”已日趋成为反腐斗争的一把利剑,让一些有问题的官员胆战心惊罢了!
耐人寻味的是,我们通过对一系列个案的梳理,你会发现,为什么举报人直接将举报内容发送到互联网,而不是按正规途径向纪检监察机关等职能部门举报?笔者倒是很赞成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施耀忠所说的,由于“正常的举报程序过于复杂,人们利用网络举报速度快、影响大、低成本,容易形成舆论气场等特点,希望以此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注意。”也就是说网络反腐热的背后,暴露出的是目前举报机制不健全、渠道不畅通等体制机制问题。这难道也怪网络反腐低俗化?
很显然,虽说“网络反腐”是反腐斗争的一种新模式。但还是需要理顺职能部门反腐与民间个体反腐之间的关系,实现“制度反腐”对“网络反腐”的有效对接,这就要将“网络反腐”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一方面吸纳民意表达,有效整合民众的智慧和意见,形成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公众通过互联空间进行的参政议政,从而对一些官员的执政施政行为产生无所不在的监督。正像朱镕基总理曾经说过的,要让官员在执政的时候,时刻有“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想法!
当然,要想让网络反腐真正成为一把双刃剑,让民间曝光的腐败成为线索,就要依附官方的机制查处打击,而主管部门也需要借助民间力量扩大腐败信息源,以提高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需要官方与民间反腐力量的“无缝对接”。也就是说,让网络反腐尽快与制度性反腐有机融合,这样即使贪腐的官员“不抽名烟、不戴名表、不住豪宅,也同样能把他们揪出来”。这才是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化轨道,让网络反腐充分释放其社会监督的“正能量”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力不再骄傲”成为可能!
最后,笔者倒是很赞同江苏一位代表所说:“人们对网络反腐的认可和关注,其实也给我们的工作提了一个醒。”其实,“房叔”、“房姐”、“不雅视频”、等网络反腐事件,折射出的是当前反腐制度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也就是说,如何加大反腐力度,规范权力运作,公开办事程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有效遏制官员腐败,才是有正义感的代表们最该建言的东西,而不是动不动就拿网络反腐成“低俗化”倾向说事。要明白,“90%以上的贪员有情妇”可是中纪委有关部门调查所说,这能怪网民低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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