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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寨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金寨男子孙某与妻子戴某2005年登记结婚,后生下一男一女。2011年,妻子戴某因敲诈勒索被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其丈夫孙某以婚姻名存实亡为由向金寨法院两次提起离婚诉讼。4月11日,金寨法院通过审理,最终支持了孙某的离婚请求。 据悉,原告孙某与被告戴某于2005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4月生下一子“小东”,2010年9月又生下一女“小南”。然而这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却遭遇风云突变。2011年,妻子戴某因敲诈勒索被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10个月。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2013年4月,孙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2014年初,孙某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抚养婚生子女。 金寨法院认为,孙某与戴某相识多年,自愿结婚,婚姻基础较好。然而戴某因敲诈勒索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夫妻感情,孙某两次诉离,应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准予离婚。鉴于被告戴某需在监狱长期服刑,难以行使抚养权,故婚生子女“小东”和“小南”应由原告孙某抚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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