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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舒城县废旧塑料加工污染严重 环保部门依法取缔黑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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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舒城县桃溪等乡镇家庭作坊式的废旧塑料加工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近日,有关媒体对该问题进行了曝光。记者今日获悉,舒城县已对全县农村废旧塑料加工业集中开展了调查摸底,目前已关闭了5家废旧塑料加工户。即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采取有奖举报制度,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同时,将立即停止对新上小型作坊的证照办理,逐步予以淘汰。


  据悉,该县及时制定了《废塑加工业管理责任书》,在农村废旧塑料加工业调查摸底中,全面查清了62个加工户的有关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从4月起,该县计划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在废旧塑料加工相对集中的桃溪镇先行实施,现已关闭了该镇5家废旧塑料加工户。


  按照“先堵后疏、疏堵结合”的原则,该县对允许生产的加工户,采取限期补办环评报批、行业许可、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则一律不准生产。对无任何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加工户,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取缔,强行断电、断水,商务、环保、公安、市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依法提供执法保障。


  对于具备保留条件的加工户,规范落实如下措施:对已建成的废水治理设施及其管道,要及时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对废旧塑料造粒、吹塑加工户,要合理选址,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对加工废气进行集中收集,规范处置。对废旧塑料堆放场所严格落实“三防”(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


  该县规定,乡镇政府将作为责任主体,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对合法生产的加工户,由当地政府和环保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严禁收购、加工有毒有害废料,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废物和焚烧、倾倒下角料,采取有奖举报制度,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对废旧塑料加工户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项目准入,鼓励集团发展,立即停止对新上小型作坊的证照办理,逐步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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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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