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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教师多次强奸女生并致一女生引产 被判17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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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徽蚌埠市某小学英语教师金某利用校外补课之机,强奸猥亵不满14岁女生多名。日前,经蚌埠市蚌山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


经查,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金某在校外给3至6年级的小学生补课期间,先后在教室内对多名女生实施猥亵,对于反抗或不满的女生就此罢手,而对于性格较为内向懦弱的女生则得寸进尺,甚至实施强奸。在补课教室内、自己家中和一名补课女生家中多次强奸其中两名学生,并导致其中一名女生做引产手术,给她们心灵和身体上造成极大危害。


本案宣判后,金某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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