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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霍邱一丈夫为生儿子,四次让妻子打胎寒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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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9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是一对自由恋爱结婚的恩爱夫妻,为什么二人在双方父母的反对下能够决然地走到一起,最终却劳燕分飞呢?日前,霍邱县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逐渐发现了事实真相。

  2007年,河南固始县小姑娘许某在苏州打工时与安徽霍邱小伙子张某相识。双方在同一工厂上班,平时相处时间较多,二人日久生情,不久后同居生活。


  同居不久,许某就怀孕了。为了解决未婚生子的窘境,二人决定结婚。可是在与父母商量时,没想到双方父母竟然都反对这桩婚事,因为父母认识许某二人相识不久,对对方了解都少,而且二人还不是一个省的,以后来往都不方便。虽然没有得到父母的支持,热恋中的两人毅然决定结婚。


  2008年年初,许某生下了一个女儿,这让张某有些失望,因为张某重男轻女,所以张某在伺候许某“坐月子”时没少给许某脸色看。


  2009年,许某再次怀孕。为了确保生下的是个男孩,张某带着许某去作性别鉴定,在查出怀的是女孩后,张某决定让许某将孩子打掉。


  之后的几年,许某又怀孕三次,可是每次鉴定的都是女孩,最终张某都让许某打胎处理了。


  2013年年末,在许某第四次打胎时大出血,虽然经抢救挽回了生命,但是却需要长期休息,还需要人照顾,可是这时许某和张某的感情因为四次打胎事件已经严重恶化,所以最终许某决定回河南老家休养。


  2014年年初,张某到河南准备将许某接回,可是在谈到打胎的事时,张某与许某的父母发生了争吵,双方大打了一架,最终经公安机关出面才解决。


  张某让许某四次打胎严重伤害了许某,许某二人的夫妻感情濒临破灭的边缘,现在张某又和自己的父母大打出手,这让许某对张某更加失望,于是许某在康复不久后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受理该案件,法院主持调解,希望张某能够改掉重男轻女的观念,二人相互忍让,继续生活,可是张某却要求离婚,也答应了许某的其他请求,最终法院调解双方离婚。(蒋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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