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的张女士在某美容店办理价值3800元的年卡,在使用过一次后后悔不已,想要退卡却被商家以“概不退款”拒绝。
张女士无奈之下,4月中旬向霍山县消协投诉。张女士说,她在该县一家美容店办理了一张3800元的美容年卡,接受了一次美容服务后,感觉身体上有些不适,同时感到有些后悔。遂找到商家协商要求退卡,不过商家却称,美容卡卡面标注了“概不退款”为由,拒绝了张女士。
该县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中表示,消费者张女士体检报告可为证明,其本身存在疾病,不适宜接受美容服务,提出退卡的理由合理。而商家声称“概不退款”是一种侵害消费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应接受张女士的退卡请求。经过调解,最终张女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800元。
为此,霍山县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买卡时要选择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认真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涉及相关限制性的条款,必要时进行书面约定,同时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日后维权。同时应谨记预付式消费有风险,办卡需谨慎。(程庆杰 记者 邱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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