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347
  • 回复1

[情感驿站] 丈夫偷偷买房赠小三 老婆打官司索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30多年的丈夫出轨,还偷偷拿钱给小三买一套房并另赠10万元现金。家在武昌的王女士得知真相气坏了,上法院起诉小三讨还丈夫5年前送出的房子和现金。  记者昨从武昌区法院得知,王女士的这一要求得法官支持,理由是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无效,房子现金应予返还。
  颇有戏剧性一幕的是,当年丈夫出14万元所买的房,去年被小三以31万元卖掉,法官因此判决售房款中的29万元返还给王女士夫妇。也就是说,这笔令王女士极为恼火的财产损失,4年多后竟以远高于银行利率的回报重回手中。
  男子偷偷养小三
  送房子送钱露馅
  王女士今年58岁,和丈夫张某结婚32年了。
  本以为夫妻恩爱只等安度退休后的生活,没想到,王女士去年意外发现丈夫其实早已有外遇,早在2007年的时候,张某与小他14岁的女子李某相识并发生婚外情。
  更让王女士气愤的是,在她的质问下,张某坦白曾于2009年出资14万元给李某买了一套价值15万元的房子,2012年还偷偷摸摸给了李某10万元现金,而这些王女士都浑然不觉。
  因丑事败露,加上妻子的正义严辞,顾及颜面和家庭的张某,选择与小三李某分手。
  妻子发怒打官司
  讨回损失大增值
  但是事情并没完。
  王女士认为丈夫当年送给小三的房子和现金都应收回。她调查发现,去年11月,那所房子已被女方以31万元卖了出去。
  王女士找到李某谈判,但没成功。去年底,王女士拿着丈夫4年前转账给李某的银行记录,向武昌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把房子还给她。王女士提出,房子既已出售,那就应该把售房款还给她,“虽然现在已经是31万了,但这也是我那14万元的增值。”
  尽管李某辩称房屋一直登记在她名下,她也是善意取得。但这种辩解没有得到采纳。法官驳斥李某明知张某已婚还与他同居,并接受财产赠与,有悖公序良俗,根本不是善意取得。
  法官认为那套房子应当视为张某花14万元买来赠与给李某,但这14万元是他与王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这种赠与应征得妻子同意,否则就应视作无效,必须返还。另考虑到房子买时15万,张某出资14万,现已升值至31万,法院按出资比例,于今年4月底判决李某须在10天内返还29万元,另所赠的10万元现金也要在10天内如数返还给王女士夫妇。
  该案主审法官昨告诉记者,因判决后李某未提上诉,判决结果已于上月正式生效。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够无情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