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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三觉镇建材街2010年开建,现基本完工。居民区有三栋楼房(12栋、15栋、17栋),地基低坡度大,每逢下雨,一楼楼道严重积水,进出不便,雨过半天楼梯墙根依然潮湿甚至堆积一些细碎泥巴,实在不像商品房,因为小区外面地面和一楼地面高度形成鲜明对比。
有楼主向开发商和政府反应过,政府说路边增加了拦水埂可避免积水,但此拦水埂是必备的,不是对此改进的对象。很明显是施工方偷工减料,故意把地基做低。据说当地相关政府也了解过说以质量部门验收为准,可是房屋现验收了吗,房屋地基低的问题属于验收范围内吗?如果因此发生质量问题,有全责部门承担吗?
个人认为,政府不能仅对开发资金进行管控,更应加强对建筑和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所以说,在施工方开建期间,有相关部门监督吗?目前有验收报告吗?出现质量谁负责?那么地基低到底该怎么办?
重盖?降低房价?全责部门承诺?还是其它方案?另外若有其它开发项目来我镇开发,还有同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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