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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霍邱一女子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 被判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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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霍邱法院审结一起婚姻登记错误案件,判决刘某、张某的婚姻登记无效。

据悉,刘某与张某的胞妹系恋爱关系,2004年9月27日,刘某与张某的胞妹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张某母亲处借用张某身份证到霍邱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时张某未到场,张某的胞妹以张某的名义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材料。霍邱县民政局经对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后,于当日作出婚姻登记并向申请人颁发了结婚证,其登记的申请人姓名男方为刘某,女方为张某。后张某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现原告刘某要求撤销与张某办理的结婚证及被告作出的婚姻登记。


霍邱县法院认为,刘某与张某胞妹为达到婚姻登记目的,冒用张某名义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虚假婚姻登记材料骗取婚姻登记,其行为违背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亦损害张某的婚姻登记权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3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搞什么的{:1052:}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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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很可怕{: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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