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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驿站] 自杀挽不回妻子心 “闪婚”夫妻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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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6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肖某与马某“闪婚”刚刚3年,妻子马某便提出离婚,丈夫肖某因伤心喝硫酸自杀,所幸被救活。但此举仍无法挽回马某的心,此后马某更是不惜触犯刑律而与他人重婚。无奈之下,肖某只好起诉离婚,日前利川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湖北竹溪县人肖某与湖北利川市人马某是一对“闪婚”的80后小夫妻。2006年冬,不满20岁的马某在潜江打工时与工友肖某相识恋爱,两人随即于2007年正月回利川马某家中举行了婚礼,同年11月补办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次年1月马某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

女儿满月后不久,两人就将女儿交由马某父母照料而外出务工。因务工地点不同而分居两地,导致夫妻两人感情开始淡化。2010年2月马某提出离婚,肖某不同意并喝下硫酸打算自杀,幸抢救及时而脱离生命危险,后经多方治疗才得以痊愈。此后,马某在未与肖某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又生育一女,为此于2013年8月被利川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今年6月,肖某感到再也无法挽救这段婚姻,遂起诉与马某离婚,并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生活帮助费2万元等。

鉴于马某与他人重婚是导致两人离婚的主要原因,根据其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马某应酌情赔偿肖某的精神损失。据此,利川法院判决:准许肖某与马某离婚,由马某赔偿肖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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