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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多年未生育,原来丈夫没有生育能力,多方治疗毫无成效,最终夫妻二人决定借用他人的精子培育试管婴儿,可是婆婆竟然要求用丈夫弟弟的精子,这让张某难以接受。 
 2007年张某经人介绍与孙强相识,两人很快恋爱结婚。可是婚后张某一直未能怀孕,到医院检查才知道丈夫孙某身体有严重问题,没有生育能力。几年来,孙某多次到医院治疗,但是病情丝毫不见好转,张某二人绝望之下准备用别人的精子培育试管婴儿。
 
 由于培育试管婴儿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张某将计划告诉了婆婆,希望能够得到其资助。很快婆婆就答应出钱,但是前提是必须使用孙某弟弟的精子。
 
 用丈夫弟弟的精子来培育试管婴儿?想起来就感觉很荒唐,张某当即拒绝了婆婆的要求。
 
 之后,张某婆婆多次劝说张某,称使用孙某弟弟的精子既能为孙家传宗接代,而且其还愿意支付所有费用,但是张某坚决不肯同意,婆媳之间因此发生很大的矛盾,渐渐地也影响了张某夫妻之间的感情。
 
 2014年8月,张某起诉至霍邱县法院,要求与孙某离婚,孙某也很快表示同意离婚。由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很快法院就调解二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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