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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霍邱县范桥镇的陈某几年前在外务工期间认识了贵州女子小茹,二人自由恋爱,2009年底在陈某老家举办结婚仪式,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二人“婚后”一年有余,未生育一子半女。由于小茹身体较差,常年有病,陈某家人就认为是小茹不能生育,为此陈家人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小茹赶出家门。
2011年五一期间,陈某与同村女青年小张办理了结婚登记,但令人失望的是结婚又是一年多,小张也没能生育,这下陈家人彻底着急了,对小张的态度也不如以前了。无奈的小张独自一人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小张正常。当小张将报告单拿给陈家人时,陈家人不淡定了,陈某更是颓废不堪,并多次与妻子发生争吵,不堪生活压力的小张独自离家外出。陈家人找了两年多仍无音讯,2014年8月陈某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联系到了小张,小张在电话里诉苦,罗列了陈某及其家人的种种不是,并表示愿意离婚,后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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