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5-1-5 08:46 编辑
日前,一位家住市区徽商小区的居民致电称,前不久,自己所居住的居民楼一楼大厅被小区物业隔出了一个小房间用作办公场所,这件事情让不少住户心里很是“添堵”:好好的公摊面积,咋成了小区物业办公房了?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23号楼一楼,发现一楼大厅的确被隔成了两半,一半用于居民通行,另一半则用木板隔成了一个小房间。房间里面有几位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徐经理告诉记者,选择在这栋楼一楼办公,其实是为了方便服务居民。原来的办公场所在小区拐角处,居民办事不方便,而23号楼这个位置比较合适,因此,才迁至此处开展物业服务工作。记者随机采访了23号楼的部分住户。对于物业搬至一楼办公的事情,住户反应不一。有的认为找物业办事比以前要方便,还有的对此表示无所谓,也有居民认为,物业占用公摊面积用作办公房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殷坪,他分析说,《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住宅楼的门厅属于该栋楼业主共同所有,该栋楼的业主对其拥有公共管理权。物业利用公摊面积进行办公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随后记者致电金安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物业科科长张军称,有关这个投诉,他们已经接到了徽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答复函,上面显示,关于物业在23号楼下面办公的报告已经在业主代表大会上超半数通过,因此,物业此举符合程序和规定。(记者 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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