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法治中国

关于要求拆除门前塔吊的函及请求贵所对本人一直以来所报的警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分管的副所长要承担第一责任,所长将承担失职责任。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吊在屋顶上一天到晚转来转去,谁能忍受?这是违法施工。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6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成为信仰,正义才有力量。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30分钟前,六安市建工局相关人员来现场查看,作出处理如下:
一、        叫包工头出一个公示【不是安全责任保证书】;
二、        塔吊必须从本人房屋顶上过【意思是应该的】,
三、        不会不安全的【塔吊不会倒掉的、大石块也不会掉下来的】。
四、        六安市建工局不作【处理意见书】给本人。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六安市建工局相关工作人员口头处理的结果来推理:
1、        今天中午开发商或承建商【包工头】要在饭店请相关建工局人员吃饭;
2、        临走时每人可能有一点“小意思”;
3、        违法施工只有通过“寻租”,才能得到所谓合法的保护。
本人坚信:如果塔吊从六安市建工局官员家的房屋顶上一天到晚转来转去,不可能是这样的【口头处理】结果。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该没有障碍物。对道路行人,原有建筑物产生安全隐患,是违规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塔吊操着规程十不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六安市建工局相关工作人员口头处理的结果来推理:
3、        今天中午开发商或承建商【包工头】要在饭店请相关建工局人员吃饭;
4、        违违法施工只有通过“寻租”,才能得到所谓合法的保护。
本人坚信:如果塔吊从六安市建工局官员家的房屋顶上一天到晚转来转去,不可能是这样的【口头处理】结果。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一工地塔吊倒塌致2死1伤 疑因超重运作引发(图)
2015-1-18 11:43 来源:市场星报 已有4858人浏览
马鞍山一工地塔吊倒塌致2死1伤。(网友供图)
1月15日上午,在马鞍山市秀山新区霍里山大道与湖南路东北角一处工地上发生一起事故,一座塔吊突然倒塌,造成2死1伤。
当日8时左右,该工地塔吊从腰部折断后,整个起重机平台砸到在建的29号楼,起重臂落到了在建的31号楼,起重臂也折断。当时,正在29号楼3楼作业的2名工人被塔吊起重盘当场砸死,而塔吊驾驶员逃过一劫。
“塔吊有问题。”一位死者亲属对记者说,他自己在工地上干活近20年,对塔吊作业也很了解,根据自己的经验看,这个塔吊顶吊重量不超过1000斤,而从现场运载的约1000多斤钢管来看,很可能是超重引发这起事故。
事故发生后,受伤的驾驶员被送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救治。据受伤驾驶员家属介绍,该驾驶员头、面部和腿都不同程度受伤,神志还清醒。在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建筑单位南通建工集团一位负责人表示,自己负责为伤者支付医疗费,随后公司会与伤亡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5-7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被告皆因恒远开发商而成为被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