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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与王娟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03结婚并生育二子女。婚后二人矛盾不断,2013年,王娟离家出走,二人开始分居。2014年4月,王娟回老家把刘亮殴打了一番,致刘亮身体多处受伤,久而久之,作为一个男人刘亮忍受不了这样的痛楚就把王娟起诉到霍邱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刘亮提供了一些照片证明王娟殴打刘亮造成的多次伤痕;同时女儿(11周岁)当庭作证直指母亲凶悍,父母经常打架、感情不睦,造成父亲受伤,并表示若父母离婚愿意与父亲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刘亮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离婚,王娟也同意离婚,考虑到目前子女生活状况,同时孩子也愿意跟随刘亮生活,刘亮也愿意自行承担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刘亮与王娟离婚,二子女均由刘亮抚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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