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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寿县人民政府正式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第三批县保单位共82处,其中古墓葬34处,古建筑26处,古遗址11处,近现代文保单位11处,同时公布文物保护点200处。
近年来,寿县文物管理部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文物普查相关工作。本次公布的文保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全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及文物保护工作实际进行的,将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共同促进寿县文物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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