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0后无证驾驶小轿车,且超速行驶,冲出道路撞上路边房屋,至车损人伤。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结该起交通肇事案件。
被告人王某,1991年生,刚学车准备科目三考试,为了锻炼车技,2012年9月30日下午2时许,王某偷偷驾驶父亲的小轿车练习上路,因超速行驶,操作不当,王某的车冲出道路撞上路边刘某家房屋,至房屋内村民操某等人受伤。经事故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害人操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