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934
  • 回复3

[六安民生] 寿县同村男子强奸智障女子获刑四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6-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知系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

  寿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日至10日,被告人张某某明知本村村民梁某某是精神病患者,趁其一人在家之机翻墙进入其家中将其奸淫。后经鉴定,被害人梁某某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明知被害人梁某某系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张某某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的情节,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不服,表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3-6-15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soso_e155:}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5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人{:1043:}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6-15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咋又是某县  现在都怀疑是不是真的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