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636
  • 回复1

[六安事儿] 霍邱:法院调解未婚同居子女抚养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6-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承担300元子女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

原告小马(男)与被告小余(女)于2008年年底在江苏打工时相识恋爱,2009年12月份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11月10日举行结婚仪式,2011年10月两人终于产生了爱情的结晶,生育了一男孩。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小马的父母抚养,小马与小余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进而争吵、厮打,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2014年5月两人浪漫甜蜜的同居生活终于走到了尽头,小马和小余正式分手。后二人因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未果,无奈之下,小马将小余诉至法院,要求自己抚养小孩,小余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4-6-1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孩子的影响很大以后 孩子问起来怎么说以后  {:1015:}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