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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为证明没藏私房 女子当庭甩出900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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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海曙法院的法庭书记员小何算是经历了一次别样的开庭,对小何来说,再复杂的案件,再冗长的文字录入,她也不在话下,可这一回,她竟在庭后需要粘贴八九百张的各类发票。


   □通讯员 陶琪姜 记者 朱琳


   一起普通的离婚案


   这是一起离婚官司,这八九百张票据来自当事人妻子丫丫。


   当事人沐沐和丫丫是一对80后夫妻。去年春天,沐沐第一次到海曙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又主动撤诉,这婚算是没离成。


   可今年元旦刚过,法官又见到了沐沐,这一次他是铁了心要跟丫丫离婚。


   沐沐在起诉书中写道,他们夫妻俩十年前因网恋结缘,后来结婚生子。生活在一起后,他才发现丫丫泼辣、外向且控制欲很强,而他自己本分、内向。两人的价值观也很不相同,他崇尚简洁朴素的生活,丫丫则追求奢华的生活方式,因此两人常为了琐事争吵不休。而且丫丫疑心重,有一次因为怀疑他和女同事暧昧,对他“家暴”,他的手被戳破,脸也被抓伤。


   “总之一句话,这日子我是再不想跟她过了”,沐沐看来是铁了心要离。


   法官书记员都傻眼


   1月份第一次开庭时,丫丫很干脆地表示愿意离婚。既然双方对离婚都没意见,接下来就分割财产吧。


   正是这财产分割,让法官和书记员都傻了眼。


   沐沐说,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除了一些家具电器、金银首饰,还有一辆花30万元买的汽车,去年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丫丫卖了。


   丫丫则说,汽车她卖了20万元,至于钱,全都花在她和孩子生活费上了;而金银首饰,有的还在,有的丢了;皮包嘛,其实有的是冒牌货不值钱的,有的被她送人了……


   既然如此,第一次庭审结束,法官让丫丫在第二次开庭的时候把20万元花销的证据提交给法庭。


   前天(2月4日)第二次开庭,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是,丫丫当庭拿出了八九百张价值40多万元的各种票据:


   其中,380多张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证明她和孩子吃饭吃了两万多元;


   350多张机打购物发票,证明她和孩子购买衣物等花费近20万元;


   美容美体旅游发票十多张,价值几十万;


   还有出租车票几十张、高速通行费近百张、医院门诊费几十张、景点门票十几张、牛奶费……面额小的有一元、五元,大的成千上万。


   票据粘得手抽筋


   丫丫想以此证明,这笔钱已经花掉了,而且是在他俩婚姻存续期间花在她和自家孩子身上的。


   沐沐自然不答应,他认为丫丫在他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开始有意收集这些东西,试图逃避财产分割。


   最后在法官一番教育之下,丫丫承认自己行为有不妥之处,沐沐态度也软了下来。最终,在法庭主持下两人调解离婚,卖车的20万元,其中10万算作丫丫和孩子在过去一年的花销,余下的10万元丫丫需要分一半给沐沐,其余在各自处的财产、债权债务均归各自享有和承担。


   直到昨天完事,书记员小何说,前天这个案子里需要的这些票据,自己已粘得手都抽筋了。(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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