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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后“玩消失”
八年后仍需“埋单”
来源:六安新周报
本报讯 作案后隐身八年的牛某已年近花甲,也许是自己的隐身术还没练精,2011年11月19日,在牛某的临时住处,牛某还是迎来了公安民警的逮捕令,牛某后悔莫及,但他真正明白了一个道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早在2004年,牛某带着自己的儿子小牛(2005年已被判刑)伙同他人,经过周密的预谋、实地“踩点”后,于2004年8月25日深夜,携带作案工具,乘车到舒城县某职业中学,按照分工,两个人翻墙进入校区,窃取该校微机室36台微机的CPU、内存条和部分电脑硬盘,总价值14000多元。
轻松得手后,几个人将赃物销往合同,牛某分得部分现金。
初次行窃如此顺利,牛某等人尝到了“甜头”,2004年10月21日夜,牛某等人再次采取同样的方式,进入舒城县城关镇某小学校内,窃取该校微机室微机的硬盘、CPU及内存条等价值25000多元。后将盗窃的赃物销往合肥,牛某再次分得部分现金。
作案后,小牛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牛某闻风而逃,玩起了隐身。
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牛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想起自己尚且年幼的女儿(5岁),牛某恳求法律能对其从轻处罚。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审查已向法院提起公诉,牛某必将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买单。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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